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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慕變調 勒斃大13歲的她

【聯合報╱記者楊德宜╱桃園縣報導】 2008.08.01

「為了她,我做兩份工作,從一百一十公斤瘦到七十五公斤,為的是什麼?」涉嫌殺害女子歐麗娟的李明宗,前晚投案後供稱,他單戀歐女太深,放不下這段感情,因對方拒絕見面才勒斃對方。

李明宗(卅二歲)涉嫌三天前殺害女同事歐麗娟(四十五歲)後,各寫了一份遺書給家人及歐女的女兒;他在遺書中說:「我做錯了,這次愛太深,我愛過頭了。」買了劇毒準備自盡,因家人勸說,加上希望還歐女清白,這不是婚外情,只是他單戀歐女,所以投案。

李明宗告訴警方,他單戀同在超商工作的歐麗娟,而歐女與林姓男子同居育有兩名女兒,還要扶養林與前妻生的女兒;林在大陸經商,「給的錢少之又少」,連回國次數都少得誇張,「林家是怎麼對她的,都有證據可查」。

他說心疼歐麗娟的遭遇,從同情變成愛情,多次求愛,對方都表示要等兩個女兒長大再考慮。為了幫助歐女,他除在超商工作,並到八德市當除草工,每月賺的錢,有半數兩萬元給歐女養家。

他在遺書中寫道,他深愛歐麗娟,放不下這段感情。歐女最近要買房子,並表態不再與他見面。廿九日他到歐女住處堵人,因歐女態度強硬,才強拉歐女到地下室,拖到樓梯間勒斃。他還說:「她太傻,為了家庭犧牲這麼多,我可以給她美麗未來,她卻拒絕我。」

中央大學諮商中心輔導老師謝秀貞說,男女談分手,如對方不知難而退,出現「手機狂叩、狂傳簡訊」等手段,就要特別小心「有分手暴力的危險」。如研判對象是恐怖情人,要注意行動別落單,萬一被堵到先呼救,如四下無人,要想辦法降低憤怒,「放低姿態,言語上不要對衝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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