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越南娶妻面試超嚴 花錢受氣

【聯合報╱記者苗君平╱大甲報導】 2008.11.05

51歲大甲鎮自來水公司抄錶員郭振德,今年5月花了20多萬元在越南迎娶24歲女子,但未通過當地政府面談,反要他長住越南3個月,人力仲介公司提醒要前往越南娶妻,必須了解當地法令,以免賠了夫人又折兵。

外勞仲介人力中心的陳姓經理表示,越南女子遠嫁台灣婚姻多半不美滿,甚至有受虐事件,引起越南政府重視,新訂許多法規限制,加上越南最近經濟起飛,遠嫁台灣意願降低,台灣男人不再被視為金龜婿。

移民署台中縣服務站專員王熾昌表示,我國移民法第58條規定,跨國婚姻媒合不得有營利行為,否則將處5萬至50萬元罰鍰。

郭振德說,今年聽從阮姓越南配偶的話花了20多萬元,5月1日前往越南相親,3天內就迎娶24歲吳金愛,當天辦桌宴客,還拍了甜蜜婚紗照,只是對方遲未辦結婚證書。

他今年7月前往越南永隆省法院面試,沒想到當地官員竟要他長住3個月,學習越南話與風俗才能拿到結婚證書,令他氣炸,「我台灣的工作怎麼辦?那有可能!」

當地官員說這是今年新規定,經打聽確有台灣男子被刁難,有人不甘損失暫時辭掉工作,在越南住3個月,如今他與太太雖有夫妻之實,卻沒有夫妻之名,兩地相隔越來越疏遠,現連電話都沒打,乾脆就當成春夢一場。

人力仲介公司表示,越南政府的新規定,新娘只要年紀小外國老公20歲,幾乎都不准,面試超嚴格,當然也有花錢走後門,不過人生地不熟很容易受騙,最好不要以身試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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