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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聯合報/溫惠良(台北市)】 2009.02.13

如果海誓山盟太抽象,婚前協議書是否能產生幸福的保障?

A君頗有積蓄,中年喪偶後公開徵婚,再娶了一位護士小姐,訂了一份婚前協議書,兩人承諾相守至終老,男方負擔所有生活費用,他每多活五年,女方得以領取一筆愛的獎金,越老獎金的基數越高,但他過世後全數財產捐給公益團體。自此朋友們都很羨慕A君,因為新夫人對他照顧得無微不至,護士出身的她明白,愛與歡笑才是長壽的處方。

兩人快樂的過日子,年復一年,她積蓄了可觀愛的獎金,他也得以安享老年。

另一位風流倜儻的老光棍,一向瀟灑過日子,兩袖清風沒有積蓄。近日開始認真思考找個女伴安定下來,經友人介紹一位單身富婆,兩人似乎還算投緣,但女方對於進一步發展態度很猶豫,怕一旦結婚卻無法善了,人財兩失。於是透過律師訂定婚前協議書,兩人心甘情願彼此照應,但如有一方反悔,得以無償結束關係。女方負擔兩人固定生活費用,每年依婚姻生活滿意度高低,她給予男方機動的年終獎金。

這個故事突兀之處,不在雙方財富不對等,而是顛覆傳統男女角色扮演,雙方都需要更小心經營,維持婚姻關係。但是如果能夠以智慧和理性處理金錢與愛情,還是可以讓兩個寂寞的心靈都找到歸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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