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廣新聞網 2008/03/04



伊朗一名守財奴先生最近接到法院命令,要購買十二萬四千多朵紅玫瑰,送給他忽視多年的老婆大人。



伊朗媒體報導,這位叫做「漢嘉美」的伊朗女子在結婚十年、遭到丈夫吝嗇對待之後,忍無可忍,申請要求自己永久擁有「聘禮」。



根據伊朗婚姻法,新人結婚時,男方會贈送新娘一些禮物,不過通常都還是由男方保管,直到雙方離婚、或女方成無寡婦之後,才將禮物交給女方,伊朗最常見的聘禮通常是金幣或價值不菲的不動產。



報導指出,「漢嘉美」說,婚後她隨即發現丈夫小氣自私,一毛不拔,他們上餐廳吃飯時,丈夫連一杯咖啡都捨不得花錢買給她喝。



現在她向法院訴請擁有聘禮,而法院裁定要這位小氣先生要買12萬朵紅玫瑰送給老婆。在伊朗,一朵長莖玫瑰要新台幣六十多元,法院的命令讓這位小氣先生大失血,至少要花掉他新台幣八百多萬元。而且法院為確保命令獲得執行,已先暫時扣押這位小氣先生的一棟公寓,直到他買完花送給太太之後,才將公寓還給他。



小氣先生否認刻薄對待老婆,他抗議說,都是老婆的朋友不斷灌輸奢華錯誤的觀念,才讓老婆有這些奇怪舉動,他還說,他的財力只夠買五朵玫瑰。(中廣記者謝佐人在台北報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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