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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【聯合報╱記者吳政修╱新營報導】 2008.06.05



新營市51歲洪姓男子遭48歲妻子指控涉嫌妨害性自主,洪妻向警方報案說,洪兩年來很少回家,上個月27日返家就罵「妳四處與人做愛,今天要與我做」,她不肯,洪毆打她並硬上。洪昨天到案供稱,妻子因要離婚才會亂講。



上個月27日晚上,洪妻拿著驗傷單向新營警分局報案說,與丈夫結婚30年,育有3個兒子,最近兩年夫妻感情不睦,丈夫很少回家,上個月27日上午10時許,丈夫突然返家,並對著她大罵「妳四處與人做愛,今天要與我做」。



洪妻表示,她不甘受辱,不願與洪發生性關係,洪硬拉她到房間,毆打她致她的胸部、下體等多處受傷。洪將她強壓在床上,脫掉衣服硬上得逞。



新營警分局昨天傳洪姓男子到案,他供稱,30年來他都一直努力賺錢養家,以前是職業貨車司機,因年紀大了無法再開車,這兩年都到處打零工賺錢,所以都住在外面很少回家。



洪姓男子說,有次他與30歲大兒子出去喝酒,妻子竟報案說大兒子被他押出去,結婚30年,夫妻間難免會吵架,以前確實動過手,但5月27日並沒有動手,也未性侵她,妻子是因要離婚才會亂講話。



洪姓男子表示,他很有誠意要向妻子道歉,但上個月28日妻子就離家不知去向,打她手機也不接,不給他機會。警訊後,洪被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函送台南地檢署偵辦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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