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聯合報╱記者蘇位榮╱台北報導】 2008.06.06



台北市八十一歲的高老太太到安養院探望丈夫,不滿院內八十四歲的陳老太太與丈夫很熟,罵對方「臭婊子」,還拿助行器追打。為了這個飛醋,她昨天被法院分別依公然侮辱罪及傷害罪判罰金三千元及拘役十天、得易科罰金。



兩位老太太爭風吃醋的官司,兩女一男三名當事人加起來約兩百五十歲,讓審理法官傻了眼;由於有受傷的照片和證人證詞,法官認定罪證明確,但依刑法「八十歲得減輕其刑」的規定輕判。本案仍可上訴。



高老太太與八十四歲的丈夫曾經一起住過台北市萬華某安養院,老伴臥病在床。同在院內安養的陳老太太(八十四歲)個性開朗,有時會和院內的外勞聊天,有時見高老太太不在就幫她丈夫蓋被子,或幫忙叫護理人員過來幫忙。高老太太認為陳老太太年紀已大,但到處「招蜂引蝶」,懷疑陳老太太與丈夫關係曖昧,心生嫌隙。



高老太太看不慣陳老太太,獨自搬離安養院,而老伴仍留在這家安養院。去年九月,高老太太到安養院探視丈夫,遇到陳老太太後怒火中燒,大罵對方「臭婊子」、「還跟外勞上床」。



陳老太太不想吵架,正要向工作人員申訴時,平常行走不便須靠助行器幫忙的高老太太,竟然使力用助行器推撞對方。陳老太太要逃離,高老太太再緊抓著陳老太太的衣服毆打她,導致陳老太太的玉鐲破裂、前臂挫傷、膝蓋及腳趾都受傷。



陳老太太不甘受辱,堅持提出告訴,她以八十四歲高齡仍然到地檢署出庭,向檢察官陳訴受害經過。動手打人的高老太太則否認犯行,但因當時在場的安養院其他工作人員作證,檢察官於是將高老太太起訴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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