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時報 2009/05/26

〔記者吳俊鋒/南縣報導〕「火爆情人」當不得啊!

姊弟戀分手,男方要求復合不成,強行扯走前女友身上的名牌包後離去,要引她談判,但被害人氣炸了,立刻報案;男方折返看到警察,還悄然地在後面跟車,進入派出所想了解狀況,卻當場被逮,非但無法挽回感情,還將背負搶奪罪名。

警方調查,19歲的男子林智偉,不滿23歲的陳姓前女友要分手,23日深夜到她在新市鄉工作的通訊行附近堵人,雙方在附近超商碰到,先發生口角,進而引爆這起搶奪案。

林智偉責怪對方為何不接電話,陳女回應:「你管我!」林某氣得動手打她的頭,然後要求出去講清楚,兩人就到超商外談判。

當時林智偉由蕭姓友人搭載前來,嫌犯要求被害人上車談未果,隨即動手搶走她身上黑色的FENDI名牌包,隨即離開,到女方工作的通訊行等候。

陳女在胞弟陪同下報案,新市分駐所員警趕往,並將她帶回製作筆錄。

原以為被害人會主動聯絡的林智偉,後來驚覺陳女手機就在他搶來的名牌包內,根本沒電話可打,只好再折返現場,看見警方,以為出了什麼事,就尾隨巡邏車來到派出所。

上警所還包 以主動投案處理

陳女認為,自己的東西被搶走,當時堅持報警,派出所受理後準備調閱監視器抓人,林某正好拿著皮包前來歸還,當場被逮,不到5分鐘就破案。

林某稱,拿走前女友皮包,只是引她出面談判,沒有貪圖錢財的念頭,想不到對方竟真的報警,派出所則以嫌犯「主動投案」處理。

陳女指出,與林某交往將近一年,已分手2個多月,她會向法官求情,希望前男友無罪或緩刑,現在只祈求這段感情平靜地劃下休止符。

為爭風吃醋 男子曾聚眾打人

善化警分局表示,嫌犯年初還為了女友與周姓男子爭風吃醋,聚眾毆打對方,堪稱是「火爆情人」。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ci201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